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9615次 【字体:小 大】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 《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材料报送要求、工作安排作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各分院的代码。规定:凡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将不得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下载文件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 【打印正文】 相关文章 09-252024年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社会培训招生简章12-09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成交公告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中文期刊采购公告(二次)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园艺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中文期刊采购流标公告01-14学院南门户外大屏迁移项目采购(第二次) 流标公告01-09学院南门户外大屏迁移项目采购(第二次) 采购公告01-03现代制造系CAD机械设计项目实训设备采购 成交公告12-25现代制造系CAD机械设计项目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12-242025年中德机电期末实训耗材(机械)采购 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