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10125次 【字体:小 大】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 《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材料报送要求、工作安排作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各分院的代码。规定:凡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将不得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下载文件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 【打印正文】 相关文章 09-252024年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社会培训招生简章04-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宣传品制作采购公告12-09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成交公告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中文期刊采购公告(二次)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园艺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12-0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中文期刊采购流标公告04-092024-2汽车工程系实训耗材采购(无人机专业) 成交公告04-02学院南门户外大屏迁移项目采购 成交公告04-022024-2交通工程系实训设备采购(全站仪) 成交公告03-282024-2汽车工程系实训耗材采购(无人机专业)) 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