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阳台护栏及晒衣架工程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生活中心阳台护栏及晒衣架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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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地 址:江都路558号
邮 编:225003
开户银行:工行琼花支行
帐 号:1108020209000036559
联 系 人:谈秉忠
联系电话:18952726697
二、招标内容:
生活服务中心阳台护栏及晒衣架工程
三、投标须知
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全权代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达 50 万元的经济实体。
2、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代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同时,并填写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请参照附件二),必须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有关资质证明(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生产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证)、产品质量认可证件和检测报告;(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单位不得委托多人代理,一人不得代理多个单位,否则投标无效);(6)企业基本情况、拥有资产、企业业绩等介绍。
3、基本要求:(1)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确保为优良产品。 (2)投标单位应提供产品的验收规范和标准等详细技术资料。 (3)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标的物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提供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不便携带的设备应提供相关的彩色图片。
4、售后服务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5000 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截止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2、中标而不与我院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4、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五、投标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列,分别装袋。
2、报价书:报价时应依据标的物要求自行报价,漏项自负,有分类小计以及总合计报价,各项表达要清楚。
3、时 间:所有标的物自合同签定到货物送达所需时间。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质等有关证件审查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文件袋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1)招标单位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授权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格式编写或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按规定范围设计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内容弄虚作假的。(7)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七、定标原则
1、投标文件应完整无缺,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格式。
2、投标单位实力、规模、业绩以及诚信程度等。
3、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和有关规定范围的要求,质量保证和供货时间,各项费用报价合理。
4、能够为招标单位提供满意的质保期限和优惠服务。
5、招标单位有权不接受不合理的低标价。
6、招标单位有权选择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物品。
7、对未中标者不作解释,投标文件不退还。
8、中标者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
3、付款方式:全部标的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无违反合同要求,一学期后一结帐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九、 评标办法
以最低价中标;
十、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发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总务处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4、招标文件售 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招标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下午4:30
招标响应文件 接 收 地 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招标响应文件 接 收 人:许宝根
6、开始招标时间:
7、招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十一、本文件由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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