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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活动近期工作安排和试点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9096次 【字体:

 

扬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扬纠办〔201016

 

 


 

 

关于印发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活动近期工作安排和试点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根据《2010年一2012年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10年度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工作重要活动安排表》中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经与市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决定,现将《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活动近期工作安排》和《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活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地纠风办要加强与创建主抓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的协调工作,共同完成年度的创建任务。 

 

扬州市政府纠风办

                                    2010年4月22 

 

 

 

主题词:“群众满意”学校和医院 工作安排  试点方案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抄送: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创建单位

扬州市政府纠风办                  2010423日印发

(共印 100 份)

 

 

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

活动近期工作安排

    根据2010年度学校和医院“群众满意"创建重点活动安排计划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经市创建六个部门研究决定,现就近期(47月份)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公示的工作

    按照活动计划关于“4月底前,所有学校和医院向社会公示2010年‘群众满意’创建的目标任务、服务群众和惠民的具体项目及创建的具体措施(除在学校医院本单位公示外,市属和城区学校医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地学校医院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也可与‘政风行风热线’等专门网站链接的办法实现)”的要求:

    1、市教育局、卫生局对学校和医院公示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统一,于510前下发各学校和医院;

    2、各学校和医院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公示准备,于51 5日前按规定,上报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监察部门审核;

    3、教育和卫生部门于520前,将审核和修改的意见发各有关学校和医院;

    4、各学校和医院于525前,根据审核意见对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后,在学校和医院醒目位置公示,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

    5、教育和卫生部门统一于531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可在部门网站公示,并与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上公示。

    市属高校的公示由市纠风办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并按规定时限落实到位。

    二、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活动安排关于“通过精心组织试点,对创建工作机制和制度进行汇编,为全市学校医院创建和治理工作提供经验”的要求,对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1、首先解决公示制度的落实工作。43O日前,市教育局和卫生局在明确的1所试点学校和1所试点医院提供公示的示范样本,作为各学校和医院公示参考。

    2430前,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研究创建四项制度机制建设的试点方案;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明确试点单位,下达试点任务。

    35月底前,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以及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基本的制度样本,并分头召开一次试点单位研讨创建制度的会议。

    46月底前,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以及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加强对基本创建制度执行力的落实,及时发现制度落实中的问题,对制度进行完善。

    57月底前,总结试点单位创建制度建设情况,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召开创建制度建设部署会,向创建学校和医院推广试点单位工作。   

    三、有关专项治理或重要工作的安排

    1、巩固规范收费成果工作。5-6月,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会同物价和纠风部门组织一次规范收费“回头看”工作,根据活动安排的要求,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工作。市卫生局、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对市级未创成的“规范收费”学校和医院的考核验收工作。

    2、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按序时进度组织,5月底前应有到具体学校的清理规范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适时执行。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3、清理规范社会办学机构和治理教师参与社会和有偿家教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制订有关方案,适时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成效。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4、零差率药品试点工作。由市和有关试点区、市卫生局,认真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保证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同时,邗江区在7月份完成有关零差率药品的实施准备工作,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5、“三合理”规范12作,由市、县(市、区)卫生局结合遴选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的工作(45月份),组织学习和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67月份),在全市医院开展落实各

项治理任务的教育、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工作(7月底前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四、积极做好其它创建工作的计划方案的制定

    7月底前,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评议学校和医院、总结交流会和模拟组织对试点单位考核等工作的计划,保证这些工作按序时进度展开,并取得实效。

    附:2010年度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工作公示参考表

 

 

 

创建“群众满意学校”、 “群众满意医院”

活动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和医院“群众满意”创建实施意见和2010年度创建重点活动安排,经创建六个部门研究,将在相关单位开展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试点工作。现制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承担单位

1、教育系统名单

高中:扬州中学

职业中学:扬州市旅游商贸学校

小学:扬州育才小学

中学:扬庙中学

2、卫生系统名单

三级医院:苏北医院

二级医院:高邮人民医院

一级医院:江都宜陵卫生院和仪征谢集卫生院

民营和专科医院:宝应中医院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名单

扬州技师学院

二、试点主要任务

试点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创建的四项制度和机制、探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的办法、探索制定和实施“群众满意”考核办法,为全市创建提供经验。

三、试点主要内容

1、建立符合学校和医院的“教育治理”、“社会评议”、“监督考核”和“奖励惩处”的创建工作四大制度和机制;

2、针对收费、服务、行风和惠民存在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按照惩防体系的各项要求,研究有针对性地教育、宣传、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落实各项治理任务的办法,先行试点,取得成效后在全市推广;

3、制定学校和医院市“群众满意”创建考核办法,并在试点单位进行模拟考核,为全市创建考核提供实践经验。

四、试点步骤安排

14月底前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有关试点单位完成试点的工作计划;

25月底前各试,喜、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四项机制”和落实治理任务的办法;

36月底前各试点单位实施相关制度和落实治理任务的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制度和落实治理任务的办法进行完善;

47月底前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召开试点工作成果汇报会,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

五、试点工作要求

1、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领导亲自挂帅,组成试点工作班子,制定试点计划,精心组织试点工作;

2、试点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与相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重点整合“规范收费”创建的制度,并进行充实完善,形成“群众满意"创建的制度体系;要突出运用恰当的教育和治理的办法,解决好制度的执行力问题;要着重研究考核标准的制定,解决好“群众满意”考核的操作问题。

3、各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的指导,精心组织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形成全市学校和医院“群众满意”创建的制度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政府纠风办

要加强协调,经验形成后及时抓好经验的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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