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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租用舞台灯光音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次数:4963次 【字体:

为让新生更快的融入校园生活,学院决定举办“迎新生文艺晚会”。因晚会需要,特公开招标租用舞台音响灯光一套。欢迎各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投标。

一、招标内容: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全权代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达20万元的经济实体。

2、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代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同时,并填写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请参照附件二),必须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有关资质证明(3)生产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证)、产品质量认可证件和检测报告;(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单位不得委托多人代理,一人不得代理多个单位,否则投标无效);(5)企业基本情况、拥有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介绍、企业业绩等介绍。

3、基本要求:(1)用于所提供服务的设备质量、性能、安全性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参加服务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并具备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3)投标单位需对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及设备安全负全责。

三、投标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列,分别装袋。

2、报价书:报价时应依据标的物要求自行报价,漏项自负,有分类小计以及总合计报价,各项表达要清楚。

3、时间:所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准时完整提供。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质等有关证件审查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文件袋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1)招标单位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授权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格式编写或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按规定范围设计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内容弄虚作假的。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6818-2016823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3:00-5:00 (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后勤处

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六、现场查勘

舞台现场查勘时间为2016823日上午9:00,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江都路558号。

七、招标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82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824日上午11: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扬州市江都路558号)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人:曹苏

七、开标的有关信息

开始招标时间:2016825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行精心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沈 舒

联系电话:1895272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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