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同制教职工办实事
【工会讯】在院领导的关怀下,学院工会为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126名合同制教职工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凡在2010年度及以 前与学院签订人事合同的教职工都可享受该项福利性质的保险。
具体内容有:在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12月1日期间,如有意外伤害发生,将可获得该项保险的赔付补偿;因病住院的自费部分还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和补助。
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当事人须向院工会报告,并提交住院记录、用药清单、出院证、发票以及身份证等手续,院工会将及时为教职工提供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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