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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电琴实训室维修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5026次 【字体:

根据我院2016年新设幼儿教育专业建设方案的需要,拟在学生活动中心(老食堂)新建一个电琴实训教室和多个钢琴隔间,并对场地进行提升改造。经研究,现将场地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积极参与。

一、工程名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电琴实训室场地维修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钢结构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的资格;

三、工程项目:

      电琴实训室维修项目,含电琴室建设,钢琴室隔间建设,舞蹈场地扩展维护,活动中心屋面翻修和电气配套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材料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两年来业绩及相关荣誉资料。

2、工程质保三年。

3、质保期内的返修,接甲方通知7日内进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投标内容及要求

1、报价书:报价需按分标段报价和合计总价。可单报某标段,也可全报,各项表达要清楚。

 2、时  间:投标文件中需注明开竣工时间。

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质等有关证件审查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文件袋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

1)招标单位名称。

2)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授权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格式编写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5)未按规定范围设计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内容弄虚作假的。

 

七、报价与结算:

按照江苏省现行修缮定额取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方式:中标价加变更,单价参照江苏省现行修缮定额。

八、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1026日至112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3: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112日上午8:00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112日上午11:30

招标响应文件 接 收 地 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后勤管理处

开标时间:2016112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精心楼三楼会议室

九、本文件由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后勤处负责解释。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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