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的委托,就其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二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二次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二次)
编 号:YZJSXYDLG-2020002-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万元,本项目按固定价进行采购。
最高限价:事业编、离退休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预算为:固定价320元/人/年;
合同制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预算为:固定价150元/人/年。
服务期限:保单出具之日起一年。成交人履行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对成交人服务情况满意,在资金落实的情况下,经双方商定同意,可续签1年合同,人均保费不变,合同总金额根据当年投保人次按实结算。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一年一签。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2020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0年7月-2020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 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磋商响应(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6日 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6日 上午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维扬路107号)长二楼十四楼1401室
(四)磋商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维扬路107号)长二楼十四楼1402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秦旌铭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维扬路107号)长二楼十四楼1402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旌铭
电话:0514-87961115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5号
邮政编码:225000
(二) 采购人: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联系人: 谈秉忠
联系电话:0514-87922018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5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贰仟肆佰元整
如相关供应商参加过一次采购,并有参加本次采购意愿的, 不需重复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10月26日上午9: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凭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至电信十四楼报名处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条。磋商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磋商件于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官网”、“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响应,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476995204@qq.com,联系电话:0514-8796111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官网”、“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进行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磋商,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6995204@qq.com,固定电话:0514-87961115)。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各投标人把单位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及电话、税号、开户行及账号)一并发送到上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