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机房地板桌椅招标采购公告
为改善我院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拟采购一批地板、桌椅,现公开向社会招标采购,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
地板、桌椅若干 ,样式、材质见我院样品
品名 规格 备注 报价 防静电地板 600×600×3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电脑桌、凳 我院样品 窗帘 遮光布 投标需提供样品,含安装 空调 5P 政府协议供货单位 合计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运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学院有权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可分项投标。独立报价。其中空调投标人,需是政府采购协议单位。
6、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8月12日起至8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评标方式:合理最低价中标
四、招标响应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含有设计方案和报价书
(2)、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前来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质量、服务承诺。
2、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准备正本、副本各一份。
3、投标文件须密封并签字或盖章,请在文件袋表面标明“计算机房配套设备、投标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标书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内容不全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者均被视为废标。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千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发布中标公告后3天内无息如数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结算时返还。
3、中标者须在学院发布中标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合同,并在承诺期限内交货。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结算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返还。中标者如无法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合同,或未能如期交货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招标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9:30
招标响应文件 接收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人:许宝根
开始招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谈秉忠
联系电话:18952726697 传真电话:0514-87922000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58号邮政编码:225003
收款单位: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琼花支行
帐 号:1108020209000036559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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