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初评公示情况—追加两人
根据《国开校实验【2022】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由于其他学习中心受疫情影响无法评选,经各系推荐、教务处评审,拟追加21城轨专业张淑敏、21会计专业姜艾等两名同学为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奖学金候选人。
现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9日前与扬州学习中心教务处联系。
扬州学习中心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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