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级技术学校公共实训教学楼工程勘察招标书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综合实训能力,尽快使公共实训教学楼工程全面开工,特制定本工程勘察招标书。我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 的原则进行本次的工程勘探招标。
一、本次勘察的工程情况
本工程为建筑场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路558号,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东校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地上17层,地下一层。一层层高为
二、建筑物布置范围及勘探点布置
建筑平面、坐标位置和勘察布孔由我方提供电子图。各投标单位在能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可提出优化建议。
三、本次勘察的目的及技术要求
本次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工程各建筑物基础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和依据。
1、勘探阶段:本次勘察属详细勘察阶段。
2、勘探技术要求:勘探成果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BJ72-2004)、《江苏省工程勘察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满足设计及项目实施的需要,并确保勘察成果顺利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的审查。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水文地质调查甲级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原件;
e.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工期要求:
总工期10天,准确的开工时间以甲方的正式通知为准。整个项目勘察原则要求一次性完成,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分批进行勘察,乙方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六、后期服务
投标方应承诺在后期服务期间随喊随到,若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不能到现场场,甲方将给予处罚。
七.投标要求
1、投标方应对我方提出的要求作实质性的响应或承诺,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
投标方要按工作量分别进行计价,然后汇总按总建筑面积报总价和平米价格。当报价的平米价格和总价有矛盾时以总价为准;当报价的大、小写有矛盾时以大写为准。
3、投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后勤处
招标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招标响应文件 接 收 地 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招标响应文件 接 收 人:许宝根
开始招标时间:
招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三楼会议室(江都路558号)
七、工程结算:
如因我方原因造成总面积调整范围在±
如因我方原因造成总布孔数量调整范围在±5%以内的,总价不调整;调整范围在±5%以外的,以外部分按数量乘报价时的孔单价并入总价进行调整。
其它情况,总价一律不得调整。
联 系 人: 谈秉忠
联系电话: 0514-879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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