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公共实训教学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我院发展规划,现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公共实训教学楼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现状及建设任务:新建1幢公共实训教学楼,位于东校区西北角,场地基本平整,高差比较小。总建筑面积约
2、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东校区公共实训教学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建筑弱电系统等专业设计;包含室外亮化、室外综合管线及绿化景观。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设计服务要求及期限:设计文件应本着科学经济的原则,对相关指标应严格控制经济性,如钢筋含量指标主楼地上部分不大于
三、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报招标人预审,并根据预审意见在10天内完成修改和调整工作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
2、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同时具有设计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所负责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07年元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已通过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派员于
(注: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供招标人进行审查和核实:①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未到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2012年3月~5月社会保险证明或交费凭证)②单位营业执照③单位资质证书④2008~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⑤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2012年3月~5月社会保险证明或交费凭证。其中②~⑧项需交验原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归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7月31日下午5时30分。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谈秉忠 电话:0514-87922018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路558号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