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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企业引才育才奖励补贴汇总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2268次 【字体:

一、企业引进人才补贴

1、支持重点企业引才

面向我市“613”产业体系重点企业,每年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的大专( 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超过30人的,超出人员按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申请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87866350

2、重点企业引才奖励

航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纺织与服装、食品等“533”产业科创计划重点企业,每年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的大专(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超过30人的,按照超出人员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200万元。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85825019

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申请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见习人才,按照每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给予留用率达一定要求的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及指导管理费等。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85825319

二、企业培养人才补贴

1、“订单班”人才培养补贴

企业与全日制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开展“订单班”“冠名班”技能人才培养合作,符合资助条件的,按企业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订单班最高补助10万元。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80978092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先进制造业产业等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共同培养学徒的,学徒达到中级工及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补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80978091

三、人才个人补贴

1、租房补贴

35周岁以下大专(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来我市相关企业工作的可享受500-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3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80978132、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85825021

2、购房补贴来扬在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补贴。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8098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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