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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23 浏览次数:5864次 【字体: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B类岗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并公布如下:

一、专业水平测试内容

根据业已公布的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相关规定,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师岗位(01),“主要考核车辆工程和汽车服务工程方面内容”;建筑材料检验专业教师岗位(02),“主要考核土木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检验方面内容”;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教师岗位(03),“主要考核交通运输工程方面内容”。

二、专业水平测试方法

专业水平测试分为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即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科目笔试

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2015627日上午9:0010:40

考试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主教学楼二楼

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6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人力资源处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

(二)教学能力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说课时间为15分钟。

考核集中时间:2015627日下午1:00

考核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主教学楼二楼

三、计分方法

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专业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的40%与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60%之和为6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还需为60分及以上。

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0102岗位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03岗位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825187922858

五、其他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网站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执行。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zjsxy.com

咨询电话:(05148097809987922025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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