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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招标文件(2018-2管理工程系实训耗材)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次数:5915次 【字体:

          

一、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址:江都路558

    编:225003

联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52726673

二、招标内容:

要求等参见项目一、项目二

三、投标须知

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全权代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代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同时,并填写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请参照附件二),必须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承诺书原件

6)企业基本情况、拥有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介绍、企业业绩等介绍。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3、基本要求:

1)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确保为优良产品。

2)投标单位应提供产品的验收规范和标准等详细技术资料。

3)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标的物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提供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不便携带的设备应提供相关的彩色图片。

4、售后服务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5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934日上午11:00。报名地址:技能楼306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95272667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000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截止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2、中标而不与我院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4、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五、投标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列,分别装袋。

2、报价书:报价时应依据标的物要求自行报价,漏项自负,有分类小计以及总合计报价,各项表达要清楚。

3、时  间:所有标的物自合同签定到货物送达所需时间。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质等有关证件审查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文件袋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1)招标单位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授权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格式编写或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按规定范围设计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内容弄虚作假的。(7)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8)更改产品规格型号的。

七、定标原则

1、投标文件应完整无缺,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格式。

2、投标单位实力、规模、业绩以及诚信程度等。

3、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和有关规定范围的要求,质量保证和供货时间,各项费用报价合理。

4、能够为招标单位提供满意的质保期限和优惠服务。

5、招标单位有权不接受不合理的低标价。

6、招标单位有权选择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物品。

7、对未中标者不作解释,投标文件不退还。

8、中标者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3、付款方式:全部标的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九、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时间:222

2、发标地点: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5日上午9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技能楼306室(江都路558号)

招标响应文件接收人:王老师

技术咨询人;王寅 电话:15371330686

5开标时间:35日 上午930

6、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机器人场地

7、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十、本文件由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公共实训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投标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号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                     

附件四:

资格声明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市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五: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如所供之货物不符合前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六:合同样本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议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 (小写)人民币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若与“报价一览表”无实质性不一致,需提供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7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21服务:一年质保

22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若30天内仍无法解决,则应向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以中文书写。

3、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附件(投标清单)。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话:

      话:

日期:           

日期: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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