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就业 >> 校企合作 >> 江苏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调查与思考

江苏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0553次 【字体:

江苏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调查与思考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杨世春

摘要:此文对江苏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归纳了各地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工作实践,分析了我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促进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问题与对策

作者简介:杨世春,男,19653月生,宝应县人,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扬州技师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培养、吸引、激励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全省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江苏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计,仅2007年,全省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6万人,技工院校招生12.1万人。为进一步总结近几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践,认真学习和推广学校与企业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经验,研究和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在省劳动厅培训处指导下,笔者对近几年来我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136所技工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深化教学改革,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岗位的实际,不断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面不断扩大,全省各类技校在校班中企业冠名班的比例逐年提高,校企合作模式呈现多样性。目前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有:

1、“订单”培养模式

企业向学校提出用人数量和技能水平等方面要求,学校根据企业的要求,制定“订单班”培养计划,并负责招生、培养。学生毕业时,企业按照“订单”要求照单验收,合格者由企业录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27技工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班中均有订单班。7家省重点技师学院有订单班96个,在培学生近5000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徐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南京铁道车辆高级技工学校等企业、行业办技工院校,80%以上的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均是“订单”培养模式。“订单”培养模式有以下特点:

⑴合作对象上,企业根据用工实际岗位需求向学校提出培养数量和规格,委托学校进行培养。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以确保各自的权利义务。

⑵合作内容上,校企共同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共同确定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⑶合作过程上,由学校按教学计划具体实施教学。在择优录取的前提下,企业考核学生职业技能,合格毕业生由委培单位安排就业。

⑷合作功能上看,“订单”培养主动权多在企业。即,企业通过选择学校、确定委培人数和规格,以及录用合乎规格的毕业生,对满足企业具体的用工需求具有直接的效果,做到了学校招生与市场用工同步、学校培养与市场就业同步。

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底27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班中有“订单”培养班级155个,其中直接以企业冠名就有112个。从调查中发现,“订单”培养模式建立的关键是企业要有明确的用人需求。

2、联办培养模式

企业向学校提出用人数量和技能水平等方面要求,但在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投入一定的教育资源,与学校联合制定培养技能人才计划、确定培养途径,共同承担培养任务。联办培养模式一般有如下特点:

⑴校企双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以及企业、学校教育资源现状,制定联办班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⑵签订联办协议,载明培养层次、计划和目标,明确培养过程中双方承担的任务。

⑶学校根据联办协议,制定专业教学文件、组织招生,并和企业共同落实教育与培养计划。

⑷企业根据承诺,一般在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师资、实训装备等方面提供支持。

“订单”培养模式实质是委托培养,联办培养模式实质是联合培养。联办培养模式中企业根据培养的目标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根据调查,目前冠名班中40%是此类的联办模式,苏州、扬州的合资、外资企业还纷纷设立训练师岗位,参与技师学院联办班的办学与管理。

3、“专业共建”模式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与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构建能适应市场需求的某专业培养环境。主要特点表现在:

学校根据相关行业企业的市场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的调整,双方通过签定长期合作协议,确立学校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建立工作小组。企业参与学校组织成立的由行业专家、企业技术人员、学校教师组成的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共同建设长期的职业实践环境,搭建紧密型基地;联合培养师资,通过企业人员作为师资,或者学校师资到企业实际环境接受训练,从而提高师资的整体技能水平。学校根据企业行业用工需求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实训计划,调整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调整教材内容;增加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训练:或是边学习、边工作的“三明治”式,或是在企业提供的实训环境中授课的“巨无霸”式;并在成绩评定方面,学校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学生参加以技能为导向的职业技能鉴定,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推荐就业。

“专业共建”为一对多的合作模式,合作的主动性多在学校。学校主动把人才培养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主动介入企业的发展,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实现了开门办学、社会办学,同时,学校在与企业的合作中通过专业设置调整、培养过程的动态调整,使培养的学生与市场需求的对接程度较高,对满足相关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有整体、长期的推动作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面向158家江苏各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交通施工监理养护企业合作办学,成立了校董事会和学校发展咨询委员会,协助学校制定培训计划,参与学校发展计划、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等重在问题的决策。这种校企合作就是“专业共建”一对多的合作模式。

专业一般是当地重点行业所需专业、合作企业一般为行业内的骨干企业。专业选择紧紧把住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为集群产业服务。学生毕业就业面向当地行业内企业,接受学生进厂实习的企业,可以优先选择毕业生。LED产业是扬州的新兴产业,扬州技师学院面向扬州LED产业园,与龙头企业川奇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从2005年开始举办“川奇光电班”,每年招收50名,与川奇光电集团一起制定培养计划、承担教学任务和实训工作,学生每半年到川奇光电集团实习一至二个月,学生毕业面向扬州的光伏产业所有企业双向选择就业。

培养过程实行“学工交替”。按共同制定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学习相互交替;行业知识型技师到学校给学生教授部份专业课,行业技能型技师到学校指导学生教学实习;学校该专业教师定期去此行业企业工作,做“访问学者”,更新观念、了解新装备。

4、以企业为主的合作办学模式。徐工集团在原徐州技工学校基础上,整合整个集团的教学资源成立了徐工集团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成立了跨部门的徐工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定期讨论研究公司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战略。近几年来,徐工集团共对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投入1600多万元,购置仪器设备230多台套,设立生产实习基地8个,配备一线有绝技绝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技能人才为兼职教师。现在,集团新职工全部由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培养,使新职工一进厂就达到中级工水平。目前已累计向集团输送技能人才4000多名,毕业生就业率100%。这种以企业为主的合作办学的特点就是能极大地调动企业在办学中资金投入和资质整合投入的积极性,办学过程中能够从社会需要、市场需要、群众需要的出发点考虑的办学形式。

5、采取投资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办法。扬州技师学院在与扬州通用电器设备厂进行合作时,大胆创新,学校将资金投入企业,购置企业急需的先进设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使用设备进行生产,学校与企业分享收益,企业每年按规定将设备折旧费返还学校。学校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合作企业,购置企业急需的先进生产设备用于企业生产和学生实习,设备归学校所有,学校与企业共同分配生产收益,企业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设备折旧费返给学校,用于再投入。这种合作模式,可以盘活学校资金,同时保证学生的实习内容与企业生产中先进的生产工艺保持同步,企业也在获得技能人才的同时获得了经济效益,校企双方实现双赢。

二、近年来推动全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有关工作

多年来,全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既得益于江苏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技能人才需求拉动的时代机遇,也包含着广大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坚持不懈的创新努力,同时也不离开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以来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开展校企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鼓励政策。各地级市都在2006年、2007年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苏州、无锡两市还制定了《推进技工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指导意见》,常州专门制定了《常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这些政策和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

1、建立制度、营造环境,推动校企合作

要求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各地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校内、校外实训基地,积极探索产教结合教学模式,并将其建设成为学生的实训基地、教师能力的提升基地、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

要求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苏州、扬州规定技工院校40周岁以下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实践研修。南京规定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三内必须持双证(教师证、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无锡将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到企业实践研修,与教师职务晋级挂钩。

要求技工院校聘请企业人才指导和参加教学改革。各地均要求学校建立由企业管理者、高技能人才、企业培训师、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队伍,指导学校教学改革。要求企业高技能人才承担学校部分专业课教学或实训。苏州规定学校开设的高级技工班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要有不低于20%的课程,由来自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兼任。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技工院校在选择优秀学生、确定企业冠名班、宣传企业文化等方面优先给予合作企业。苏州建立企业青年员工进技工院校进修技能,享受每人不高于3000元的政府培训补贴。徐州、淮安等地为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了培养使用和待遇挂钩机制,开展了“首席技师”和“专业工种带头人”评聘制度。徐州市实行还对技能人才实行津贴制度,“首席技师”每月可享受津贴1000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可享受津贴50100200元以上。

2、建立机构、搭建平台,促进校企合作

建立市、校两级组织机构。各院校一般都成立了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苏州、无锡、盐城等市成立了市级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小组,由各市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负责人、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和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构建以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的课程设置体系。盐城市在工作指导小组协调下,落实了从2006年起每年拨款68万元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

搭建校企沟通平台,创造合作机会。苏州、常州、盐城等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大型用工调研活动,了解和公布区域用工情况和趋势,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企业论坛、组织到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搭建校企沟通、合作的平台,深入探讨合作模式、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并及时将有关成果汇编成册,提供给更多的学校和企业共享。让校企双方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沟通。扬州还组建了“扬州人力资源信息协会”方便学校、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定期交流、沟通。

要求院校聘任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办学师资。苏州出台政策要求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企业优秀人才聘请到学校担任教学咨询官,并确定了聘任方法、聘任程序、工作内涵和管理要求,由学校下达任务书,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反馈。无锡、扬州、徐州等地要求技工院校利用企业优势,促进技工院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聘请知识型技师、技能型技师定期到学校任教。

3、打造品牌,注重效果,深化校企合作

打造品牌,深化校企合作。在推动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苏州、无锡等地提出打造品牌,深化校企合作。要求学校:一是积极取得专业对口、有条件的企业支持,形成“品牌”合作联盟;二是通过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培训课程和教材,确定培训考核方法,形成“品牌”专业;三是结合企业需求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加强校本教材开发工作,切实提高教材开发的质量,努力打造一批“品牌”教材和特色教材;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体化“品牌”师资。苏州市20075月还评选10个校企合作“品牌”专业。

注重效果,深化校企合作。各地要求技工院校在培养技能人才课程体系设计、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开发、培养技能人才师资选配和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要与企业充分合作,注重效果。苏州等地还提出三个“零距离“:即逐步实现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置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零距离,提高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创新,深化校企合作。苏州等地鼓励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实行灵活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分层教学、分专业方向教学和分阶段教育。对实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要求学校对教师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构建教师的教学业绩和实践能力的评价体系,注重学研产结合,将参与企业实践的成果作为年度考核的评价内容之一。

三、我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由于技能人才的短缺,和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学校、企业、政府、社会、学生和家长的认可。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在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值得我们冷静思考。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不太关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与技工院校负责人交流中发现,企业需要技能人才,但是企业却不太关注技能人才的培养。现有校企合作有30%是是学校管理与企业的私人关系达成的,有55%是学校主动向企业宣传后达成的,大约15%的校企合作是企业找上门的。不少企业还有如下模糊认识:

技能人才的培养应由国家、社会、学校承担。企业只要在人才市场上聘用,校企合作需化费较多的精力和物力,不是企业的职责而缺乏动力。对于校企合作来说,企业不积极主动,因而使校企合作成为许多技工院校一厢情愿的单相思。

工学交替接受学生顶岗生产或实习,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产。在一些校企合作过程中,虽然企业也意识到了校企合作的必要性,但顾虑重重。

企校共育人才好是好,但“远水不解近渴”。有的企业觉得培养人才,费时、费力、费钱,“造船不如买船”,不如直接招聘所用之才,重招用,轻培养,认为在校企合作中的收益不大,即使不通过校企合作也可以获得所需人才。

担心企业留不住培养的人才。有一些企业担心留不住培养的人才,因而不愿意主动介入技能教育。

由此在社会上产生一种怪现象:一方面企业不断向政府提出技能人才短缺已经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企业对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冷漠。

2、技工院校自身存在的问题

教学质量不高。技工院校学生来源一般是中考升学无望的学生,文化基础较差,学习能力较低,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失败造成心理阴影,对学习没有信心。有的学生和家长错误的认为上技工院校不再学习理论,只学技能,找份工作就可以了。这些给技工院校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带来了难度。部分技工院校迎合学生和家长的想法,不再寻求适应教学对象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削弱理论教学,造成教学质量的严重缩水。

学生专业思想不稳定。技工院校学生年龄较小,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思想不稳定。专业的选择一般是家长的意愿,学生对未来从事的职业困难估计不足,职业理想化,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技工院校本身能够提供给学生的职业现场教学有限,技工院校对学生引导多停留在理论课堂,造成学生职业思想准备与企业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进入企业后不适应。

师资力量跟不上需要。技工院校的教学计划应该包括学生到企业的生产实习计划。由于生产企业忙,学校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修订实习计划,既保证学生实习目标实现又完成企业生产任务。学校应派专业老师跟踪学生实习,一可加强教学与实习的沟通,利于理论教学的理论联系实际;二可加强学生管理,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三可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四可督促实习计划的完成。但技工院校因大发展,使很多学校专业师资不足,派不出老师对学生实习进行跟踪管理。致使学生实习“放散羊”,实习目的难以实现。甚至影响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

3、校企合作深度和内涵还待进一步拓展

目前校企合作总体企业介入不深。虽然不少地方要求重点企业、企业集团要支持技工院校校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参加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参加培训教材的编写,建立起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校企合作中单向的订单式合作比较多;双向共建某专业技能人才的合作省级重点技师学院也才刚刚起步;校企共同投资、利益共享开展实质性合作还不多。

学校企业共同发展机制还有待建立。建立学校为企业办学、企业支持办学的共同发展机制,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关键。只有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企业、学员三方利益得到兼顾、三赢,企业才不会将参与技能教育视为直接的损失或间接的利益、近期的投入和远期的收益。企业才会将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纳入自由身的发展战略。目前有的企业虽然也选择与技工院校合作,实质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或者是为了达到某种用工目的。

4、缺乏法律制度规范保障

校企合作双方的不对等。由于校企合作由自发发展而来,至今还没形成一定的机制、规范和约束。技工院校一方有积极性但没有主动权,而企业有主动权却没有积极性,本应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双方,在矛盾中很难达到对等和协调一致。由于合作关系上的不对等,企业一方一旦没有了利益驱动,校企合作就失去原动力。合作不能互利双赢,合作关系就很难长久保持。

校企合作关系不够稳定。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保障,合作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情况下解除合作,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如共同培养人才计划,合作的风险性也就贯穿于合作的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双方不能不瞻前顾后。校企合作使大量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企业,特别是学生到企业实习期间增大了企业诸多方面的工作难度,如违规操作、安全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等,使企业对合作感到无奈。随着人才培养成本的不断增加,而又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任何帮助,恐怕没有人愿意再做劳民伤财的事了。

校企合作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校企合作如果没有体制、机制和制度作保障,这种途径不会畅通。

四、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主要措施

1、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技能教育在发达国家之所以取得成功,其中不乏政府行政介入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体系是在德国联邦政府行政介入下的校企合作教育,这种教育体制解决了培养模式中最核心的问题:将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完美的结合。加拿大与美国的社区学院及其职业教育体系是以企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校企合作教育,学校主动寻求企业合作,学校以企业专家制定的岗位能力为培养目标,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学习时间为11,是比较完美的合作教育。

政府参与构建一种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校企合作建立制度和桥梁,促使企业主动介入技能教育,是解决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问题的关键。

强化校企合作领导机构作用。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改委、教育、科技、财政、人事、税务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参与,并吸收企业人力资源专家和技工院校代表参加组成校企合作领导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定期沟通情况,督促检查。搭建信息平台,为校企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资源调控优势和管理优势,把学校和企业的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利用,根据地域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使校企合作有序进行。通过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形式组织实施机构,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指导校企合作的各个环节,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建立校企合作评估、激励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估标准,规定严格的评价程序,对校企合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树立校企合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优秀带徒师傅等相关人员给予物质奖励。设立人才培养创新奖、人力资源开发奖、社会贡献奖等合理的奖项。在积极进行正面引导的同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企业评定等级、新产品开发,扩大再生产,推广应用先进科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对开展校企合作成果突出的学校也要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支持其优先发展,促其做大做强。

2、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校企合作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企业能否真正参与及怎样参与技能教育。企业只有从技能教育中直接获利,才会主动支持技能教育,

企业需要技能教育。尤其是近年来,在经济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从来都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以技能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教育。企业是技能教育的坚强后盾,企业同时又是技能教育的最大受益者。但要让企业直接参与技能教育,把培养技能人才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的产生又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激励和约束为前提。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学校与企业双方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也要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及作用。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实施“用工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低素质劳动者的增长速度,控制和减轻技能教育学生的就业压力。从政策引导和约束两个方面,从企业审批到年检等各个环节,保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企业职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是解决技能教育学生实习、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校企合作运行的必需资金,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应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经费中,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重点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规定,省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建议对校企合作的企业,经过对合作效果评估,达到标准的,政府在资金上给予政策倾斜或税收优惠;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的产品的收入,适当减免税费;对安排一定数量学生进行实习的企业,政府予以资金补贴,企业对带徒师傅也给予补贴;对于接收安置职业学校学生的企业,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补贴或奖励;企业支付实习学生的报酬以及相应的实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予以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实习的支出,计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等。

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学校,鼓励企业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实习师生劳动报酬等条件。鼓励学校投资企业,合理有效利用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力等资源优势,节约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建立学校教师与企业技能人才优势互补,岗位流动的机制。学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也可以将自己的技师派往学校提供教学服务。

3、学校主动出击,寻求企业合作

目前,技工院校作为办学主体,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寻求校企合作的切入点,仍是校企合作的主要途径。

学校要主动向企业宣传学校的特色。学校要主动走出去,向企业宣传学校的特色,推介学生技能水平,经常请企业领导到学校来,了解学校的真实情况,感受学校的文化氛围,展示自己办学的成果,寻求企业合作。

学校要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学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由校企双方领导组成,每年邀请企业领导来学校开一至两次年会,通报各自发展情况,了解企业发展规划,获得用工需求信息。近期用工需求可以签约,远期用工需求可以订单。确定合作框架。指导委员会下设联络员,平时互通信息,保持经常性联络,主动为企业服务,比如对企业职工文化素质的培训,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对专项技术的培训。为企业提供师资、教室、教学设施,还可以为企业文体活动提供场地。

互建企业员工、教师培训基地。工余时间企业员工的培训,由学校来完成,可以在学校,也可在企业。教师的技能和新技术的培训在企业完成。校企优势互补。

成立专业顾问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会由学校专业带头人和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研究学生培养方案。遵循“企业需要什么人才,我们培养什么人才”的办学理念和“企业需要什么,我们教什么”的教学理念,及时修订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做到让企业满意。

4、建立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

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合作方式,除了成熟的“订单式”、“联办式”、“专业共建式”外,应本着“注重实效、三方共赢”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借鉴和创新。

把学校建在企业、建在园区。重点技师学院可与工业园区企业联合成立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中心;实现专业设置、实训设备配置与园区内企业用工紧密对接;方便家长参观企业,促进招生;学校建在企业中使学生及时反馈实习情况;有利于教师到企业进修;增进教学与企业用工的无缝对接;承担高新园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学院与高新园区企业共树形象、共同发展。

把企业建在学校。企业建在学校是规模较大的技工院校按专业分设实训车间,如分机加、数控、钳工、铆焊等实训车间,每个车间设车间主任一个,下设多个班组长,对参加实训的学生分组管理,担当不同的教学任务。在实训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针对不同企业的实训工件,从实习安全、外协件的加工图纸到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实训设备旁面向学生讲解,增加学生学习的实用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企业建在学校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企业建在学校做到企业在学院实训基地现场选才;企业建在学校 可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企业建在学校可降低实训成本。

吸引企业投资建专业。企业有新工种需求,可邀请企业在学校建立新专业,教学任务由双方共同完成。所需设备可以共同投入,设备可以放在企业一边用于生产,一边用于学生实训,学校通过设备折旧收回投入。

重视与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合作。新兴产业一般集群发展,迫切需要技能人才的支撑,而且技能人才需求会持续增加。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也大。社会需要、行业需要这种合作就有生命力。学校应重视与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合作,与行业进行“专业共建”。只要学校的真诚服务,得到企业的认可,就可和企业建立紧密而长久的合作。通过合作,企业得到稳定熟练的技能操作人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实力。学生获得实践、就业的机会,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办学质量提高,办学规模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加。校企双方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必将得到巩固和发展。

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许多问题仍然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工作任重道远,政府、企业、学校要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思想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实践,归纳和总结,才能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之路。

20087月摘自《扬州劳动》2008年第四期)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