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部署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助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技能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力度,近日,我厅下发通知,加快推进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围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局,做到有机衔接、同步推进。要坚持省、市、县工作协调部署,强化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密切人社系统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重点引导行业组织、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拓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各类评价主体中的覆盖面。
要持续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高效服务,把评价组织、考务管理权限交给用人单位,在备案评估、工作方案、技术资源上给予支持和服务,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按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评价职工技能水平;同时着力在第三方评价机构层面取得新突破,发动央企单位、省属企业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积极培育行业组织、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等多元评价主体,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各类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对国家尚未颁布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术规程》编写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经审定后,形成行业、企业岗位评价规范目录定期向社会发布,不断满足各类技能劳动者评价需求。
要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要求,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开展专项质量督查,强化督导人员队伍,把随机抽查和经常性检查作为质量督导常态工作抓好。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经验,深度挖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典型事例,擦亮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品牌,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朱从明副厅长强调,我省要抓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关键节点,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要求,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19年以来,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聚焦技能人才评价需求,破除评价体制机制障碍,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开发了信息化工作系统,全省共有321家企业经备案成为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36000余名企业职工获取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了当地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备案机构和取证人员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稿件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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